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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壮主持召开本钢集团党委常委(扩大)会议
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本钢集团“四定”工作实施方案

图为本钢集团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会场。
 
  16日,本钢集团党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本钢集团“四定”工作实施方案。讨论原则通过的“四定”工作实施方案,对统一规范企业劳动组织管理标准,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增加职工收入,实现企业持续稳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省国资委驻本钢集团监事会主席张连义,本钢集团领导汪澍、杨成广、曹爱民、韩革、陈铁、赵忠民、高烈、张鹏、唐朝盛,本钢集团总经理助理奈作鑫、张贵玉、邵剑超、申强,以及本钢集团各部门负责人、部分二级子公司党政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本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继壮主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部署和省委巡视反馈整改任务要求,加快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推进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按照本钢集团总体部署,本钢集团决定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定岗、定编、定责、定薪”工作,通过借鉴宝钢等行业先进经验,结合本钢集团实际,精简机构设置、压缩管理层级,明确职责定位、精干岗位设置,重设薪酬体系、优化分配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运行效率。
  本钢集团高度重视此次“四定”实施工作,成立了由陈继壮、汪澍为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四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四定”工作,统筹协调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四定”工作的落实。自“四定”方案起草工作启动以来,相关部门立足企业实际,认真开展“四定”方案编制,其间数易其稿,不断修改完善,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等环节,已经基本成熟。据悉,本钢集团“四定”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机构调整、定岗定责、定薪、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
  会上,本钢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申强汇报了本钢集团“四定”工作实施方案。随后,与会的本钢集团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二级子公司党政负责人分别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进一步细化、完善“四定”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本钢集团领导围绕“四定”方案,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对进一步细化、完善“四定”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作为省属最大国有企业,省国资委对本钢集团“四定”工作高度关注。张连义表示,本钢集团实施“四定”工作是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他希望本钢集团通过此次“四定”工作的推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让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定”工作实施是本钢集团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意义。陈继壮在讲话中指出,本钢集团“四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职能、岗位、措施,是适应当前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是加强企业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陈继壮对本钢集团人力资源部和运营改善部在本钢集团实施“四定”工作中做出的大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陈继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大局观,要做好正面的宣传和引导,让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此次“四定”工作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理解、支持和参与“四定”工作。他说,任何一个方案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任何一个方案都不可能把每个人的利益都照顾到,但改革一定是要推进的,同时也一定会充分考虑职工的利益。
  陈继壮表示,结合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四定”工作方案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在一周内完成。同时要在年底前完成相关配套的薪酬调整方案,让大家看到,企业效益好,职工待遇提高。
  陈继壮着重强调,在推进“四定”工作过程中,要确保平稳过渡,绝对不能影响到生产经营,不能让任何工作“落地”,谁影响谁负责。对于“四定”中涉及到的部门和领导要有责任有担当,要格外认真的负责,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积极沟通解决。
  陈继壮指出,此次“四定”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要在12月底前完成集团职能部门、业务机构、直属单位和有业务调整的厂(矿)的“四定”工作;第二阶段要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全本钢集团的“四定”工作。
  陈继壮最后要求,全体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四定”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广泛宣传本钢集团开展“四定”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举措,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有利的工作条件,确保“四定” 工作顺利推进和干群队伍的稳定。
  据悉,经讨论原则通过的本钢集团“四定”工作相关配套方案,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