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新闻
知责思为 明责担当
——“强化责任意识 岗位履职尽责”系列评论之一
  当前本钢集团“定岗、定编、定责、定薪”工作落下“实锤”,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以事定岗,以岗定人,以岗定责,人岗相配”,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用工、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的管理机制,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活力,提升管理效率,推动本钢集团高质量发展。那么,如何巩固“四定”成果,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意识,知责思为,明责担当。

定责——做岗位上的责任人

  “定责”,就是明确分工,确定责任。本钢集团“四定”工作通过科学设岗、合理定责、任务到人,建立起更加严格的岗位责任体系,更好地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流程,使机构组织和生产经营运行更为顺畅。
  “定责”,是对责任的定性和定量。从领导干部到管理人员,从技术人员到普通职工,从工作内容到工作质量,不仅有定性要求,更有量化考核指标。此次,本钢集团“四定”工作定责的目标,就是按照设岗定责、职责相称的原则,将每个岗位的责任定清、定准、定细,责任更分明,避免“有人没事干,有事又没人干”的现象。
  “定责”,当思如何定位?要定准事、定到人、定清责。生产岗位的责任,就是要达到生产操作的“零失误”;保供岗位的责任,就是要实现保产保供“零影响”;质检岗位的责任,就是要力求质量检验的“零误差”。责任确定,就有了工作的标准和考核的标尺。这样才能通过每个人努力“达标”,最终使产品“达标”,乃至一流。

知责——做工作上的明白人

  “知责”,就是明晰责任,懂得责任。“四定”工作的目的,就是要明确职责定位,做到“在岗我知责”,让上至领导干部,下至班组基层职工,每一个人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责任;知道我是谁、应该干什么,知道自己应该承担起什么样的责任。
  “知责”,方能履责。认清责任,才能更好地承担责任,才能避免互相推诿的现象。对普通职工来说,应该准确定位职责,知道什么该做、能做,明白和清楚自己所在的岗位和环节,在整个工作链条上所处的位置和作用,不要好高骛远、心浮气躁,要脚踏实地,把本职工作当作人生的事业来对待,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对管理干部来说,要肩负起领导和管理的职责,在解决问题的时候不找借口,不敷衍,不逃避,而是尽最大努力去完成;在落实工作任务的时候,要把目标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进度要求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让每名职工都有目标、有任务、有责任、有压力,勤勉敬业,恪尽职守。
  “知责”,当思如何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是对公职人员的明确要求。作为企业的一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也都要经常想一想,是不是把该干的事干好了,把该担的责担起来了,把该出的力出到位了?!

明责——做执行上的放心人

  “明责”,就是明确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首先得清楚责任是什么、在哪里,在明确定位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责任在肩,则心生自觉,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一个不清楚责任的意义和边界的人,履责、担责便无从谈起。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干部的尽职尽责、无私奉献,更离不开职工的爱企护企、爱岗敬业。
  “明责”,是一种对待工作的态度。明责才能担责、负责、尽责,做到“责任在心,担当在肩”。作为职工来说,要时刻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增强“企业兴衰责任在我”的担当意识,“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责任意识,以及“舍小家顾大家”的主人翁意识,最大程度地发挥个人才能优势,最大限度为企业改革发展贡献力量。作为干部来说,要实实在在沉身实干、解决问题,在弄清责任的基础上,还要有“为官有为”的意识,明白该干什么、怎么干,既要认真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又要实实在在地为职工办事,得到职工的真心拥护。
  “明责”,当思如何担当?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任的人和执行不到位的事。干部的责任心强了,就会时刻把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面对工作抢着做,面对问题多承担”。职工的执行力强了,做工作就不会寻找借口、挑肥拣瘦,就不会逃避责任、推诿扯皮,就会把每一项工作做成、做好。
  如果每名干部职工都能做岗位上的责任人、职位上的明白人、执行上的放心人;如果每个人工作都尽责了,责任都执行到位了,各项工作才会“出彩”,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步伐才能更快。
2018-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