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新闻
统一思想 加强领导 制订细则 狠抓落实
本钢集团全面推进《领导干部问责追责管理办法(暂行)》
  6月1日起,本钢集团全面实施《领导干部问责追责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问责追责制度》),这是本钢集团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加强问责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保障该项制度顺利实施,切实起到监督和约束作用,本钢集团要求各单位、部门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订细则,狠抓落实,结合实际全面贯彻落实《问责追责制度》要求,敢于坚持原则,完善配套措施,督促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树立红线意识、规范个人行为,推动《问责追责制度》落地生根。
  本钢集团要求各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宣传贯彻《问责追责制度》、推进《问责追责制度》落实作为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意识,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和组织,认真学习制度内容,采取有效形式做好宣传教育,使各级干部深刻认识问责追责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形成自上而下、稳步推进、积极探索的良好态势。
  本钢集团要求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生产、安全、设备等管理工作实际,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制订本单位的问责追责管理实施细则,务求做到各级干部、重点岗位工序、主要工作领域的全覆盖。要求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责,按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制订便于《问责追责制度》实施、意见明晰的配套制度文件,指导各单位操作实施,在全公司上下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单位、部门在制订配套实施细则时,要经过班子讨论并广泛征求干部和职工意见,对于细则中涉及专业管理部分,分别报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备案后方可实施。
  为确保《问责追责制度》的有效落实,本钢集团要求各单位、部门认真梳理相关制度、工作流程和规程,确保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相互作用;将《问责追责制度》及相关细则与自身干部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结合起来,与自身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中薄弱环节结合起来,不断改进和提升各项工作水平,促进目标任务的实现。此外,要建立问责追责情况通报制度,对本单位、本部门出现的责任事故、责任人被问责的事件要及时向本钢集团责任事故主管部门、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运营改善部等进行通报。
  本钢集团还要求各单位、部门在6月25日前制订完成各自管理环节责任事故问责追责条款的配套制度文件,各单位在7月1日前完成本单位问责追责实施细则的制订。同时,本钢集团将采取抽查、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各单位贯彻落实《问责追责制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切实抓好《问责追责制度》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
2018-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