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新闻
优化程序 理顺关系 完善体系 突出业绩
本钢集团全新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出台
  日前,《本钢集团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正式下发,进一步优化原有的绩效考核程序,理顺工作关系,完善考核体系,使绩效考核更“接地气”,促进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本钢集团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上一次修订是在2012年2月。随着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深入实施,相关部门、单位在“四定”工作中,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均有新的变化,此《办法》应运而出。
  此《办法》在修改完善过程中,结合省属企业依法治企,规范管理的要求,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激发职工工作主观能动性为目的,确立了本钢集团绩效考核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及业务流程,并对相关工作做出要求。
  为了让绩效考核更“接地气”、更公平合理,此《办法》在修改完善过程中,部分采纳了基层建议,使此项工作呈现出新的亮点。即各部门、单位在奖金分配中,要求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并要求所有奖励的具体分配要由3人以上集体研究决定,形成分配方案签字后留存备查。本钢集团和各部门、单位制订的专项奖励考核办法,需明确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和受奖范围等。
  此《办法》强调绩效考核遵循考核要有方案、方案要经审核、实施要有依据、执行要有检查的工作原则;坚持有效激励职工工作积极性这一指导思想,将普惠激励和精准激励相结合,激发企业活力,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持续强化绩效考核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绩效考核范围涵盖本钢集团所有职工,对全员业绩进行考核。
  此《办法》按照省国资委的要求,对各部门、单位的奖金二次分配、专项增利等奖励均有详细的管理要求,补充了新的考核办法条款,让绩效考核更加公平合理。
2018-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