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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集团党委第三轮巡察各巡察组正式进驻被巡察单位
  按照本钢集团党委统一部署,3日至4日,本钢集团党委5个巡察组分别召开国贸公司、采购中心、本钢保卫中心、制造部、设备部5家单位巡察工作动员大会,标志着本钢集团党委第三轮巡察各巡察组正式进驻被巡察单位。本钢集团党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巡察组全体同志,本钢集团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各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党代表、职工代表以及先进人物代表参加了动员大会。
  巡视巡察是党章党规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本钢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有效传导压力的重要手段,作为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组建了党委巡察工作机构,成立了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巡察办,制定了《本钢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本钢集团党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年至2022年)》《本钢集团党委关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从2018年11月份开始,本钢集团党委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轮巡察。通过对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的巡察“把脉会诊”,对各级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的“健康体检”和对基层单位党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的有效监督,时刻高悬利剑,敲响警钟,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有关规定,本钢集团党委第三轮巡察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一个半月,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18日。巡察工作中,各巡察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中央、省委以及本钢集团党委有关政治巡察的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戒尺,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同时,重点聚焦“八个着力”:一是着力发现对党中央、省委和本钢集团党委的决策部署理解不深、领悟不透,贯彻落实自觉性、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二是着力发现基层单位党组织是否有效履行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三是着力发现基层单位在选人用人等方面是否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是着力发现基层单位和机关部门存在的损害企业利益、“吃里扒外”的问题。五是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六是着力发现基层单位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以及办事不公、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等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七是着力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以及为基层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低、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八是着力发现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是否存在整改不彻底、整改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等问题。同时,突出“三个重点”:一是抓住重点人,即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的领导干部。二是抓住重点事,就是败坏党和企业形象、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三是抓住重点环节,就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上,以及纪律、作风、廉政、选人用人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本钢集团党委对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要求,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和应尽之责,密切配合,主动接受监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服从巡察组的要求和安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敢于直面问题,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在各被巡察单位动员会上,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也纷纷表态,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拥护本钢集团党委的决策部署,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巡察工作规定,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对于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将全部认真研究梳理,及时落实整改,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动员大会上,还下发了民主测评票和调查问卷。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专门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并向社会公开,便于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建议。
  本钢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是国贸公司。监督举报电话:42224448 ,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8:30~16:30;监督举报邮政信箱:本溪市明山区环山路36号本钢集团党委巡察办,邮编:117022;电子邮箱:BGDWXC01@163.com
  本钢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是采购中心。监督举报电话:47839713 ,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8:30~16:30;监督举报邮政信箱:本溪市明山区环山路36号本钢集团党委巡察办,邮编:117022;电子邮箱:BGDWXC02@163.com
  本钢集团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是保卫中心。监督举报电话:47821557 ,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8:30~16:30;监督举报邮政信箱:本溪市明山区环山路36号本钢集团党委巡察办,邮编:117022;电子邮箱:BGDWXC03@163.com
  本钢集团党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是制造部。监督举报电话:47821341 ,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8:30~16:30;监督举报邮政信箱:本溪市明山区环山路36号本钢集团党委巡察办,邮编:117022;电子邮箱:BGDWXC04@163.com
  本钢集团党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是设备部。监督举报电话:47828635 ,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8:30~16:30;监督举报邮政信箱:本溪市明山区环山路36号本钢集团党委巡察办,邮编:117022;电子邮箱:BGDWXC05@163.com
2019-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