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新闻
本钢集团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30日审议通过,并以公告形式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按照省国资委的要求,本钢集团成立了由本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继壮,总经理汪澍亲自挂帅的学习贯彻《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将通过为期3个月的学习活动,组织全员深入学习、全面领会《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等,全面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条例》对于深入贯彻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规范、保障和推动本钢集团国有资产监管、国企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本钢集团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广泛宣传,营造积极学习《条例》的氛围。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本钢集团要求各单位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注意把握三个重点:一是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的大事,确保《条例》在企业的落实;二是深刻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要求进一步增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不发生重大决策失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努力进行创造性的工作,推进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三是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并结合企业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研究制定学习贯彻的各项措施,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活动。
  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过程中,本钢集团将利用各种载体进行广泛学习宣传。通过《本钢日报》、本钢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本钢集团OA网站知识管理专栏刊登《条例》内容,扩大宣传范围。同时还将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本钢集团要求各级党委要将学习《条例》作为三季度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内容,加强研讨式、互动式学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各级党支部要将《条例》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宣讲,做到全体党员知晓。同时,印发材料贯彻文件,将《条例》印成工作手册,涉及业务人员人手一册。本钢集团还将举办一次专题讲座,进行政策解读,并组织一次知识测试。对《条例》的主要内容定时定点进行集中检测,使相关人员全面准确把握《条例》。
  目前,在全面学习贯彻《条例》的同时,本钢集团坚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推进,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19-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