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新闻
完善管理服务机制 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本钢集团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集中管理工作启动
  为进一步规范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管理服务工作,实行专业化管理以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集中统一推进,昨日,本钢集团召开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集中管理工作会议,相关工作也从即日起启动。本钢集团党委副书记赵忠民出席会议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建立适合本钢集团实际的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管理服务机制,本钢集团启动了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集中管理工作。集中管理工作坚持“四个坚持”,即坚持有利于集中统一管理,为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供保障的原则;坚持有利于规范离退休人员和退养职工的管理,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原则;坚持有利于维护离退休人员和退养职工队伍稳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坚持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为子公司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的原则。
  为加强此次集中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本钢集团专门成立退休人员社会化(集中)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集中管理所遇到的问题,为统筹协调推进本钢集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此次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集中管理对象是指在本溪市行政区域内的本钢集团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民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集中管理对象的管理机构为本钢退管中心,实行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集中管理后,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相关费用发放工作、人事档案、文体活动由本钢退管中心集中统一管理。
  此次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集中管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11月30日前为试点阶段,建设公司、房地产公司、机械制造公司作为试点单位,在11月底前按照本钢退管中心相关要求完善相关交接要件,签订移交协议,完成交接,同时总结试点阶段经验,完善相关措施,指导整体交接工作。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面展开阶段,并将于12月31日前完成剩余单位交接工作。
  赵忠民强调,实行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集中管理是国家、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前提需要,是本钢集团深化改革,实行专业化管理为子公司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的客观需要。实行集中管理后本钢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本钢集团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待遇发放所需资金由本溪钢铁公司承担,本钢退管中心负责发放,为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待遇落实提供保障。各子公司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领导和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本钢退管中心进行工作对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和退养职工身份认定、待遇审核、待遇发放等工作,确保交接工作万无一失,保障相关待遇及时发放、落实到位,把好事办好。各子公司、厂矿要妥善处理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要严格执行本钢集团相关规定,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要保证离退休人员、退养职工队伍稳定。
  赵忠民要求,本钢集团退休人员社会化(集中)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应主动与省、市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把握好相关政策、工作步骤、时间节点要求,结合本钢实际倒排时间节点,制定本钢集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过渡期办法,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组织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2019-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