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新闻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 提高派驻监督质量
本钢集团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受表彰
  记者从本钢集团纪委获悉,在日前召开的辽宁省纪检监察系统创新工作表彰会上,本钢集团因创新实行对所属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派驻管理全覆盖,受到表彰。据了解,会议总结表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辽宁省纪检监察系统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和创新引领性的地区、单位,包括本钢集团在内的沈阳市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等17个地区、单位受到表彰。
  作为辽宁省属最大国有企业,本钢集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近几年,本钢集团从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以适应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从而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为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断创新党的建设,按照《党章》相关规定和上级纪委不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本钢集团改革发展实际情况,2018年8月起,本钢集团纪检监察组织全面实行派驻制改革,成立了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集团78家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开创了省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实施派驻制管理的先河。通过派驻破解了监督的“瓶颈”与困局,对基层单位的监督实现了由“同体监督”向“异体监督”的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了体制机制不顺、相互关系不清、职责不明等问题,为本钢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严明的纪律保障。
  据悉,派驻纪检组不定期到各驻在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及时了解并掌握各驻在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2019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组积极发挥“探头”作用,聚焦主责主业,结合派驻单位实际,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党委会、“三重一大”和组织生活会等重要会议的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的监督,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醒和督促驻在单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了派驻监督质量。
  实行派驻监督是回归党章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要求。实行派驻制管理以来,按照本钢集团党委要求和本钢集团纪委统一部署,各派驻纪检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积极开展精准监督和强化执纪问责等工作,提高了监督的力度和质量,完成了责任的分解和压实,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为本钢集团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2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