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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激发活力 提升动力 增长效率 为本钢实现“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钢集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化市场化改革相关政策解读(二)

四、本钢深化改革将达到什么目标

  在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上、完善公司治理和管控模式上、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上、激发企业活力和提高运营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提升钢铁、资源双核主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多元产业协同发展,把本钢建设成为具有示范意义的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标杆,成为东北全面振兴战略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引领者。

五、构建治理格局,《本钢集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化市场化改革总体方案》有何主要特点

  立足“十四五”本钢发展新阶段,落实鞍钢“集团总部管资本、子企业管资产、制造单元管生产”三级管控定位,推动本钢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机构,优化授权经营模式,构建国有控股多元治理新格局,增强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和影响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1.引进战略投资者,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把国企“做强”。落实鞍钢重组本钢系统性改革部署,引入优秀民营企业参加本钢混合所有制改革。混改后的本钢集团承接鞍钢集团战略型管控,逐级延伸释放六大管控要素优势,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多元股东优势互补。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把国企“做优”。按照本钢股权结构,实施以股权关系为基础、派出股权董事为依托的治理型管控,完善具有多元股东的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二是强化章程约束。三是发挥董事会作用。四是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在完善集团层面法人治理基础上,本钢所属各级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3.优化授权经营模式,放权与监管相结合,把国企“做大”。坚持“权力放下去,活力和效益提起来”,落实股东法定职权、鞍钢集团国资监管职权、本钢董事会自主决策权,清晰权责边界,提高决策运营效率。建立运行“权力清单—履职规范—行权评价—动态调整”全周期授权管理体系。授权的同时加强监管,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加强权利运行评估督导,动态优化调整。
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