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新闻
深化改革 激发活力 提升动力 增长效率 为本钢实现“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钢集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化市场化改革相关政策解读(四)

七、转换经营机制,《本钢集团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何主要特点

  围绕解决劳动效率偏低、有效激励不足等问题,聚焦制约“三能”(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机制的堵点痛点,激活“人”这一生产力中最活跃要素,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倒逼企业新陈代谢,激发内生活力和动力。实现“三个决定一个多元”。
  1.业绩决定用人,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一是推行“两制一契”管理,实现市场化优进劣退。建立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自上而下在各级经营层全面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试点推行中层管理人员聘期制管理。
  二是完善选拔任用机制,畅通选人用人通道。建立与企业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领导人员岗位管理体系;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公开遴选、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等力度;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下放选人用人权限。
  三是优化人才选用模式,加强队伍建设。从“引得进”“选得出”“用得好”三个方面加强人才引进、选拔和使用。
  2.效率决定用工,实现员工能进能出。
  一是以效率目标为导向,加强岗位管理。践行“劳动效率决定企业竞争能力,劳动效率决定用工总量,劳动效率决定职工收入水平”的人力资源发展理念,科学核岗定编,优化岗位设置。
  二是健全用工管控模式,推行劳务置换。摸清劳务用工底数;建立劳务用工管理体系;加大劳务用工置换力度。
  三是推行“双合同”管理,优化岗位配置。推行岗位合同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各级人才赋能中心,畅通员工转岗渠道;依法依规优化岗位用工配置。
  3.效益决定薪酬,实现收入能增能减。
  一是优化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实现工效联动。对子公司推行工资总额预算制度;实行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对减员的单位依据劳动效率指标提升情况差异化确定工资总额保留比例;建立递进式工资效益联动、增效增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健全工资总额监督检查机制。
  二是构建精准薪酬分配体系,提升激励效能。承接鞍钢薪酬管理体系,完善本钢薪酬管理办法,统一薪酬制度;坚持“下管一级”分配模式,深化绩效考核刚性应用;突出精准和差异化激励;适时研究建立企业年金等福利待遇,提升职工获得感。
  三是强化全员岗位绩效管理,清晰分配导向。建立全员岗位绩效管理体系;坚持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推行体现岗位业绩贡献、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模式;加大推进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的倾斜力度。
  4.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探索推行多元多层中长期激励。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积极稳妥推进骨干持股;试点推进信息自动化公司等科技型企业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推动上市公司针对核心管理、技术和技能人才,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实施跟投。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