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新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本钢集团召开2022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

1月12日,本钢集团召开2022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本钢集团党委副书记赵忠民受本钢集团法定代表人委托,作为企业方首席代表出席会议。本钢集团工会主席张彦宾作为职工方首席代表出席并主持会议。
  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企业建立与职工利益共商的必要环节,是企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构建企业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有利于实现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目标,有利于企业劳动关系的规范化,对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应经过平等协商、审议通过、签字、登记、公布实施等五个程序。此次会议是履行第一个程序。为了适应鞍钢本钢重组整合融合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集体合同领导小组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及广大职工意见,经相关部门初步协商,并参照《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合同(2021~2023年)》内容,制定了《本钢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集体合同(协商文本)》。
  会上,双方代表从“遵守法律法规,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经讨论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了《本钢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集体合同(草案)》。
  据悉,《本钢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集体合同(草案)》将于本钢集团一届十二次职代会上审议通过后签订。
  本钢集团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法律合规部、管理创新部、规划科技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本钢集团工会负责人、本钢集团工会法律顾问、基层工会主席代表以及职工代表等参加会议。

 

202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