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新闻
从点名批评谈作风转变
  近期在集团一些工作会议上,针对基层厂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问责追责、公开检讨和点名批评成为常态,一改以往“保留面子”,轻描淡写的批评方式,在让责任部门、单位及个人真正感受到压力的同时,也令人倍感新风扑面。
  作为机关领导和管理部门,对管理和监管对象本就有批评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对工作上存在问题,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现象进行批评无可厚非。而如果这种批评没有实打实地点在“命门”上,考虑给被批评者留情,就等于给“问题”放行,难以达到“立即整改、清除隐患”的目的,反而可能助长个别单位和负责人有恃无恐的风气,更达不到让其他单位或个人引以为戒的目的。
  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不点名批评,是为违规者“避讳”、为问题者“遮羞”,犹如隔靴搔痒,拳打空气,漫天飞雨,不着边际,保留了“面子”却失去了作用,难以收到震慑、惩戒、改正的实效,易使问题改了再犯,犯了再改,皮儿不皮瓤儿不瓤,最终“涛声依旧”,对整体工作的推进产生消极影响。直言不讳的点名批评,彰显的是责任担当和工作正气,是“精确制导”“靶向治疗”,能让被批评者“红红脸、出出汗”,甚至心跳加速坐不住,达到由衷悔悟,找准症结,总结教训,闻“过”即改的目的,更能让他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点名”还是“不点名”?是对机关管理部门、管理者责任和担当的考量!严是爱,松是害。真心爱护,就该从严要求。各级机关管理部门都要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各级“问责追责”管理制度,对待工作上的问题要敢于“揭短”亮丑,既勇于开诚布公地点名批评,又虚心诚恳地接受批评,严肃认真地改正缺点和错误。只有当点名批评常态化,整改的力度才能更大、更有效,问题现象才会越来越少,企业的管理效能才能真正提升。
20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