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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一届九次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审议了《本钢集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化市场化改革总体方案》(草案)
  审议表决并通过了《本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及配套方案、《本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草案)、《本钢岗位合同管理办法》(草案)、《本钢劳动纪律与职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草案)、《本钢薪酬体系一体化实施方案》(草案)



  11月3日,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一届九次职工代表大会。按照防疫工作要求,经请示本钢集团党委和上级工会同意,本次职代会采取分团审议、分团表决、统一计票的方式召开。本钢集团工会主席张彦宾主持了职代会第一阶段的会议。
  此次会议应参加职工代表282人,实际参加会议职工代表274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旨在改革方案出台前,通过职代会对有关方案以及制度文件履行审议建议权和审议通过权,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会议审议了《本钢集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化市场化改革总体方案》(草案),审议表决并通过了《本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及配套方案、《本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草案)、《本钢岗位合同管理办法》(草案)、《本钢劳动纪律与职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草案)、《本钢薪酬体系一体化实施方案》(草案)。
  会议认为,《本钢集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化市场化改革总体方案》等“1+2+N”系列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是本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国资委、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鞍钢重组本钢“六措并举”总体工作部署而制定的。本钢集团将通过体制机制的优化调整,深度激发企业自身的活力动力,提升企业效率效益,提高员工收入水平。职工代表对本钢深化改革的背景、目的、任务,预期及展望有了进一步理解,全体代表一致拥护赞同。
  会议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要理解改革、拥护改革、支持改革,要恪尽职守,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把本钢建设成为具有示范意义的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标杆,成为东北全面振兴战略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引领者。
  据悉,职代会前,本钢集团召开了一届职代会十八次代表团长联席会议,部署审议相关文件,运营改善部、人力资源部分别对相关文件进行说明,本钢集团党委副书记赵忠民对本钢深化改革的背景、目的、任务,预期进行了分析和讲解,并代表集团党委提出具体要求。截至11月1日下午5时,共收到各代表团反馈意见建议18条,经工会人员认真研究分析、归纳,将需要答复的16条建议,2条工作建议分别提交给运营改善部、人力资源部。11月2日下午3时,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复会,运营改善部、人力资源部就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了现场解答,各代表团会后就解答内容向本单位职工代表进行了宣讲。
2021-11-05